河南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信访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学校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注意事项
1.提倡、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内容。
2.举报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明确被举报人的信息,并载明请求、事实、理由,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书证、图片、录音、视频等)。对采用电话或来访等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举报事项,纪检监察机构将如实进行记录。
3.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若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则属于诬告陷害,一旦认定为诬告陷害的,举报人将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河南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邮编:451191)
2.来访请到:河南工程学院综合楼1121室
3.举报电话:(0371)12388
4.网上举报:http://he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