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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校纪委工作职责

校纪委依据党章党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检查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强化政治监督,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宣传,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检查、处理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涉案党员的处分事宜。

6.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监督促进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协助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

8.建立健全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按照党委领导纪委主导的原则,与以案促改办公室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抓好校纪委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管理。

11.定期向学校党委、省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完成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监察专员办公室依照法律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2.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教育,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监督检查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校规校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依照法律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省纪委监委。

6.对违法的监察对象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7.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8.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9.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加强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

10.定期向学校党委、省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完成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负责受理对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3.组织对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理,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4.做好与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联络工作。

5.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

7.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及外联等综合协调工作。

8.负责保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安全稳定等工作。

9.承办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室秘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文件、函件的收发,做好登记、传阅、归档整理工作。

2.负责部门会议的通知、记录和简报编发工作。

3.负责部门考勤、报账、资产管理等及各类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4.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做好线索处置、移交等工作。

5.做好印章管理使用、网页管理等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室案件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分析研判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协助分管副书记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

2.受理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巡视巡察、审计、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

3.负责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4.负责对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全过程监督,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统计分析等职责。

5.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案卷归档和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二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和研判

4.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情况

5. 负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检查校内职能部门监督和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7.负责管理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8.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做好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做好处分后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等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11.承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并提出处理建议。

2.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3.负责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4、承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5.负责执纪、审查调查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理好谈话室。

7.负责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及时报综合室案件监督管理科。

8.协助做好有关纪法衔接工作。

9.负责“一案双查”,实施责任追究,协助做好以案促改。

10.承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