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纪检工作安排,学校纪委决定对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8—614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615—630日为实地抽查阶段。

二、检查对象

二级党委(党总支)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部署和要求情况;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具体结合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签订内容等。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否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决策过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决策事项执行及效果情况;是否存在规避集体决策、越权决策或先实施后决策等问题。

(三)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联系师生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自查和实地查阅资料相结合

五、检查分工

学校纪委牵头组织,成立专项检查组,成员从校纪委、巡察办、党办、校办、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每组负责检查若干单位,具体分组及对应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一)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对相关制度规定的再学习、再强调、再部署,认真对照检查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问题台账。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立即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干扰各单位正常工作,不得泄露检查中知悉的有关信息,各组于督查结束后及时梳理总结督查情况,提交督查小结。

专项检查结果将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二级党组织量化考核中。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6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