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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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经济活动类项目管理工作再监督工作中有关项目报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0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类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校纪委制定下发了《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类项目管理工作再监督暂行办法》(豫工院纪【20174号)。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基本都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申报有关手续,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为进一步加强该办法的贯彻执行,纪委监察处特督请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善有关资料和手续,以备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纪委监察处报备相关资料,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一般项目,及时完善补充相关资料,对实行报表制的其他项目,请将项目终结后的有关资料以报表形式报送。

以上资料请于201818日之前报送至纪委监察处(综合楼1122室)。报表制的其他项目除报送纸质材料(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外,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纪委监察处禹同娥OA邮箱。

纪委监察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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