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1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转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逃人员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豫高纪〔201620号)、《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工作”的通知》(豫高纪〔201615号)文件的要求,校纪委于本学期初至近日集中开展了身份证及出国(境)证件和失联外逃人员的清理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仍然有部分教职工存在没有按照《河南工程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及证件管理补充规定》的要求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国际交流合作处集中管理的情况。

为加强对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根据近期上报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再次对教职工持有出国(境)证件的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务必于本周四(20161117日)下午5:00前,将在职职工持有的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报国际交流合作处集中保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清查工作,务必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学校工作遭受损失的,纪委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纪委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111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