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校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校党委、校纪委于2021年7月7日下发了《关于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统十联”机制的实施办法》(河工院党发〔2021〕48号)、《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河工院党发〔2021〕49号)、《关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办法》(河工院党发〔2021〕50号)、《学校纪委书记同校属单位“一把手”政治谈话的暂行办法》(河工院纪[2021]9号)等四个文件,文件已通过OA发送至各部门处级干部邮箱。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严格落实文件精神,9月30日前报送学习落实情况报告。
材料报送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落实情况报告;
2.部门开展学习活动的图文资料;
3.各单位、各部门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校纪委综合室(综合楼1121室),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工作邮箱jiwei8115@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部门名称+学习落实情况报告”。
联系人:郭丹,电话:62508115。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