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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经济活动类项目资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经济活动类项目资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活动类项目管理再监督工作的通知》(河工院纪【202013号),校纪委对经济活动类项目按照金额大小实施分类监督,各单位、部门应就本单位、部门发生经济活动类项目依据项目金额大小按照不同报备要求向校纪委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本学期截至目前,向校纪委提交经济活动类项目资料的单位(部门)有:校长办公室、图书馆、理学院、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请涉及经济活动类项目运行但未及时向校纪委报备的单位(部门)按要求于下周三(77日)前补齐报送项目相关资料,同时就未按规定报备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逾期未报者,校纪委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报送地址:校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综合楼1117

联系人:蔡晓峰 联系电话:0371-62509339 15938792539

 

校纪委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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